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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爻中的理与象,六爻之象者也有多重之取法,也谓一卦多断之基也
理者:五行生克也。象者:理之喻也。

习易者,莫不以理而入,以象而出,所以,理正而象不偏也,理则象之根本,象为理之表述。
弃理而单论象也,非六爻之法也,有验也只是百中其一二也,不足为法也。
六爻之象者,也有多重之取法,也谓一卦多断之基也。
然象断有可用与不可用之分也,人事也,以象来述理,可也。如股市类之断,非理断不可也,象则无功也。
但凡今人重象而轻理者,以此帖文来驳也。如卦现兄动,不可轻易象断破财也,当深究生克之理当为真也。象之集大成者,《易隐》是也!象理之论不单于此也,知者可跟帖以补之!


日前网测偶得一卦,且为男占,略记三爻父辰土持世,而初据子孙子水也,理者:1,子辰半合水也。2,辰墓子也。3,半三合而待申也。象曰:一,如有对象当不久也。二,家中养小狗也,三,宅下有水沟也。此三象者皆一一应验,何以验也?此乃理之功也,无理何来之象也。所以,理之为先,而象附后。厚象而薄理,犹盲人摸象,隔靴搔痒也。然卦非仅此三象也,象源于理,而归无尽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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